珠海中富投诉举报政策

2010/02/10

一、 目的

旨在确保公司所有员工及与本公司相关的其他人员能够有效畅通的举报任何违反公司文化、员工行为准则、其它准则以及规范的行为且无须担心报复。

二、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长期和短期的珠海中富实业有限公司、私人公司及其所有分子公司雇员,包括中富的订约人,客户和供应商。

三、 流程

1、 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后,如举报者已署名,董事会秘书则应知会其举报已收悉,并将其记录在案。如初步审查结果认定举报内容为虚假或毫无价值,则可作废处理此类举报,同时将向举报人如实通知处理结果。在调查做出结论之前,必须向被举报人通告举报事项及证据并且允许其就此事发表意见。

请注意公司管理层不会对任何匿名的举报信采取任何进一步的调查行动。请签署你的名字以便公司与举报者秘密地讨论举报事项,这一点非常重要!

2、 如初步调查结果未认定举报内容为虚假或毫无价值,再展开正式调查。正式调查开始之前,任何举报人的身份都会被严格保密。其后,如经要求,举报人的身份仍应保密,除非举报人的身份保密不利于开展公正调查且有高于一切的理由需要将其公开。

3、 对于以上所描述之举报,若举报人诚意举报、而非心存恶意且有理由认为其所举报之内容属实,则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然而,一旦发现恶意举报或诬报,公司有权对举报人作纪律处分处理。

4.本政策不包括私人恩怨,如投诉员工个人问题,该类问题应该纳由中富各厂的人事部处理。本政策也包含上述未包含但有可能损害中富名誉的任何行为。

四、 举报方式举报信箱Email box: complaint@zhongfu.com.cn

本投诉举报政策于2009年8月21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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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J Guernier

董事长Chai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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